合肥低保标准调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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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0: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民政局低保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合肥市低保标准将再次调高。据悉,这是合肥市自1998年以来第5次提高低保标准。针对各类困难群体,合肥市将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出台一系列救助政策,低保及农村五保补助标准也将上调。 月人均增加20元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合肥市低保标准将由现在的月人均210元调整到230元,增加的保障资金按原低保金来源渠道分级落实。城市低保标准调整后,企业协保人员的生活费同步调整,三县城镇低保标准也将适当提高。农村特困救助标准将每人每年增加70元,使年人均救助标准达到200元。合肥市城市低保第1次提标在1998年1月,从120元提高到130元;第2次是1999年7月从130元提高到169元;第3次是2002年8月从169元提高到190元。第4次是2004年1月,由190元提高到210元。 困难群体重点救助 据了解,自今年3月份开始的合肥市困难群体大排查工作现已接近尾声,排查结果显示,合肥市约有城市低保人员88700人,其中三县城镇低保对象19957人,农村五保31013人,农村特困群众33147人。合肥市将根据低保对象的健康状况、家庭困难状况等把低保对象分为三类,实行分类审核,分类保障,特别是对城市“三无”人员(根据排查结果,合肥市共有城市“三无”人员521人,其中患病和重病的230人,无生活自理能力的83人,要求集中供养的占10%)、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对象实施重点救助。其中城市“三无”人员在全额保障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将再增加100元。 拟两年调整一次 合肥市将建立低保标准动态增长机制。根据合肥市年度生产总值增长幅度、社会平均工资、失业保障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物价变化情况,拟在今后定期(一般两年一次)调整低保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合肥市农村五保人员的供养水平也将有所提高。从今年起合肥市财政将每人每年安排补助资金100元。乡镇敬老院建设将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对入院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及时按照城镇低保的程序纳入城镇低保范围,按低保标准和资金渠道落实供养经费。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并随经济发展适时调整。(本报记者邵玏沨)(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