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前妻擅改女儿姓被判恢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1:27 京华时报

  作者: 邹桂来源:

  本报讯(记者邹桂通讯员王斌)前妻未经前夫同意,便擅自更改女儿姓氏。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认定,婚后一方未经同意擅改子女姓氏不妥,判决前妻恢复女儿赵雁的姓氏。

  顺义居民赵明与吴颖离婚后,刚满2岁的女儿赵雁随母亲吴颖生活。2000年,吴颖与王某结婚,婚后双方没有再生育子女,看着丈夫对赵雁像亲生女儿一样,吴颖于2003年9月将赵雁的姓氏改为丈夫的王姓。今年,赵明得知女儿改为别人姓时,告上法庭,要求吴颖立即恢复女儿原姓氏。吴颖认为,更改姓氏已近2年,如果变更会对孩子的生活学习造成影响。

  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认定,赵明仍有法定的监护权。吴颖未事先征求赵明同意,就将女儿姓改为继父姓氏不妥。(文中人物系化名)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