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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委名义收信息费有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1:27 京华时报

  作者: 潘澄清来源:

  本报讯(记者潘澄清)针对近期一些个人和单位假借市建委名义,强行向建材备案企业收取“备案公布费、信息费”的情况,市建委昨天发出声明澄清,表示建材备案及备案信息公布等事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近一时期,某些单位和个人打着市建委或市建材办名义,以取消建材供应备案为由,强行向建材备案企业收取“备案公布费”、“备案信息费”、“备案企业招投标公布费”等名目的费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为此,市建委发出声明,表示市建委从未允许任何单位或组织办理备案,也从未设立所谓“备案公布处”。此外,市建委将通过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定期向社会发布建材备案信息,方便建材备案企业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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