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解除一级应急响应警报 救灾复产任务艰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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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1:51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裴静怡 通讯员 粤水婷) 前晚深夜,广东省长黄华华签发了“西江北江抗洪抢险救灾紧急动员结束令”,从昨天上午8时起结束这次防汛一级应急响应。据悉,这次洪涝是近年来量级最大、创面最广、程度最重的一次,对此,有关部门表示,一级应急响应警报解除并非意味着这次防汛抗洪过程结束,下一步广东面临的是异常艰巨的救灾复产任务。
昨天,省防总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当前面临异常繁重的救灾复产任务,因为这次洪涝是近年来量级最大、创面最广、程度最重的一次。据透露,18日以来全省暴雨洪水共造成河源、韶关、佛山、肇庆、惠州、梅州、清远、云浮、汕尾、珠海等17个市89个县(市、区)762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441.6万人,有66人死亡,14人失踪,倒塌房屋4.8万间,直接经济损失42.9亿元。 农业方面,农作物受灾面积211.9千公顷,死亡大牲畜37.57万头,水产养殖损失17.58千公顷。工业道路设施方面,停产工矿企业3160个,毁坏铁路路基(面)1.35千米、公路路基(面)2061.5千米,损坏输电线路804.2千米、通讯线路693.6千米。水利设施方面,损坏中型水库5座、小型水库105座,垮坝1座小(二)型水库;损坏堤防2831处393.5千米,堤防决口1117处114.5千米,损坏护岸2818处、水闸1327座、灌溉设施8287处、机电井61眼、水文测站27座、水电站195座,冲毁塘坝1951座。 广东省防总的水利专家透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条文规定,某个地区或者多个地区、某个流域或者多个流域进入防汛一级应急响应状态时,必须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这次是广东省第一次启动实施这一机制。 相关专题:我国南方遭遇特大洪水袭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