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子纠众轮奸女青年警察贿赂受害人作伪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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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3:3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兰州晨报27日消息6月12日,甘肃庆阳市西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武敬忠与其妻王云因妨害作证,被庆阳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经查,2004年2月4日晚,武敬忠之子武斌纠集5名男青年将女青年芦某挟持到其私人所有的正阳宾馆轮奸。
案发后,西峰区公安局将武斌等人刑拘。武敬忠与其妻王云找到本案受害人芦某,给芦某支付1.5万元现金,让芦某改变陈述。芦某收钱后,在西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改变了在公安侦查阶段有关武斌强奸她的证词,改为武斌“犯罪未遂”,西峰区人民法院据此于2004年7月7日一审判处武斌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五年。 案件宣判后,本案的知情者向庆阳市检察院控告了武敬忠与其妻王云等人在上述案件中妨害作证的经过。2005年初,庆阳市检察院调查了受害人芦某,芦某证实是武敬忠与其妻以贿买方式让她改变了陈述。6月12日,武敬忠、王云被庆阳市检察院批捕,原判缓刑的武斌被依法改变强制措施,收押在监。 4人轮奸一女 2004年2月4日晚,武斌与表兄胡某及好友任某、张某、李某、齐某在西峰区南大街公路宾馆为朋友过生日。生日宴会结束后,武斌等6人回到武家开的正阳宾馆休息。次日零时许,6人到街道上有预谋地闲转,行至西峰区南大街万国家具城门前时,碰见碧海浴都女服务员芦某下班路过此处,任某喝令芦某站住,要芦某陪他们“玩耍”。芦某掏出身上仅有的50元钱和一枚戒指给他们,恳求他们放过她,但6人还是将芦某挟持至正阳宾馆603室,胡、任、张、武4人将其轮奸。到清晨7时许,胡某再次将芦某奸污后,强行将芦某用出租车送至安定路,再返回正阳宾馆后与其他人先后离开。 2月5日上午,精神和肉体受到极度摧残的芦某向西峰区公安局报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