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1800万告单位“藏”我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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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4:3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金牛法记者谢璐)人事档案离奇“失踪”18年,令他的工作和生活举步维艰,18年后,他发现档案原来被原工作单位“送”到了派出所而没有送至街道办事处。“我在向原单位提出辞职时,单位本该将我的个人档案移送至街道办事处,但他们故意将档案移送到辖区派出所,致使我被派出所视同违法犯罪人员……”获知“真相”的张先生万分震怒,将该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索赔高达180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昨(27)日,这起“天价索赔案”在金牛区法院二度开庭,原被告争论的焦点在于原告认为被告将档案送派出所不送街办的做法违反相关规定,而被告则认为在1985年那样做是不违法的。法庭最后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