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经济学家杜丹德建议中国试行排污权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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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4:49 第一财经日报 |
在北京友谊宾馆雅园的一间办公室里,在最醒目的地方,放着一块金色的奖牌,上面写着“友谊奖”——这是中国政府授予外国专家的最高荣誉。它的主人是十年来每隔一两个月就到中国一次的杜丹德博士(DanielJ.Dudek)。 作为美国环保协会的首席经济学家,杜丹德一直致力于推广排污权交易理念,他的成就之一就是对《京都议定书》中加入“排污权交易”的内容作出了贡献。1986年以来,杜丹德一直致力于在中国建立基于总量控制的国家层面的排污权交易体系,他对中国环境管理的主要理念就是:可以用市场之手解决环保问题。 日前,专程来京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的杜丹德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专访。 《第一财经日报》:建立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在中国被提到了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你对此怎么看? 杜丹德:发展循环经济,首先要考虑建立什么样的公共政策。中国在整个公共体系中有很多的政策和法规,多到除了专门研究这个问题的人之外,一般的企业搞不清楚到底自己要受到多少政策和法规的限制。这说明我们的政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给出非常清晰、明确的信号。 再比如价格政策,社会中所应用的基本原材料以及排放物,到底要花费多大的经济代价,才能使我们获得排放的权利。在我来之前,有一天我和妻子收到一份邮件,这是能源供应公司提醒我们,在明年冬季我们家所需要花费的油和气的费用大概是去年我们实际花费的2.5倍,我的妻子看到这样的数字非常吃惊,马上跟我讨论如何减少供暖费用。 《第一财经日报》:你是说用价格或生产成本这一市场手段,来引导社会和企业走向循环经济? 杜丹德:市场中产生的问题应当用市场机制来解决。推行循环经济必须以“减量”和“循环”为主要手段,通过资源利用的减量和将主要废弃物商品化提高资源利用率,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如果基本的能源供给价格非常低的话,实际上是在向社会或者是企业传达这样的错误信号:你所应用的能源或原材料并不值钱。如果没有合适的价格杠杆,我相信一般的公司是不会考虑如何降低能源消耗的。 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企业既是污染的制造者,同时也是真正能够对环境保护采取措施的执行者,企业的投资往往占到整个环境保护工作的大部分,而不是政府。我们应该建立起非常定量的、清晰的环境保护目标,把这个目标加入到每个企业的生产行为中,并对不能完成这个行为的企业进行合理的、足够的经济处罚。 《第一财经日报》:今年环保总局公布46个尚未启动脱硫项目的电厂名单之后,听说您专门给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写了一封信,这封信中有没有提到用市场机制来解决环保问题的具体措施? 杜丹德:当时引起我关注的是环保总局公布的46个尚未启动脱硫项目的电厂名单,这让我想到我们与环保总局污控司合作的“4+3+1”排污交易试点项目所采用的方法也许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自2002年起,美国环保协会与国家环保总局选择了江苏、山东、河南、山西4省,上海、天津、柳州3市和中国华能电力总公司,开展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试点)。 在“4+3+1”试点项目中,我们试行了如排污许可证、排放总量配额分配、污染源排放连续监控以及排污权交易等一系列技术手段,来验证这些政策是不是可以有效地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尤其是火电厂二氧化硫的排放。 模型计算结果表明,如果能在该区域内进行自由的排污权交易,那么同样是达到削减20%的排放总量目标,加装脱硫设备的花费大体上可以减少一半。我必须强调,这是一个初步的结果,我们也将根据不同电厂的规模和燃煤含硫量相对应的不同的脱硫装置的价格作更细致的分析。我觉得我们的分析结果是很保守的,下一步的分析结果可能显现出更大的成本节约。 《第一财经日报》:你是想通过解局长促成46家电厂也参与到排污权交易中来? 杜丹德:解局长是应用市场手段加强环境管理这一理念的坚决支持者,我们在中国的所有工作也都建立在这一共同信念之上。我当时建议让46个电厂进行脱硫的成本核算,在那些减排成本低的电厂集中脱硫,通过在一个区域、一家或几家电力公司内部进行排污权交易的方法,用低的成本达到要求的总减排量。电厂上脱硫设施的最大顾虑是费用问题,而排污权交易正可帮助解决这一问题。这一点已在我们“4+3+1”的试点工作中得到证明。尽管运用市场机制来解决环境问题对中国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但中国政府对排污权交易的试验项目持非常支持的态度。 我希望能把美国环境保护政策的利弊介绍给中国同行,并探讨移植到中国的可行性。本报记者 章轲 发自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