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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修改 更好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5:10 都市快报

  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制造噪声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邻里生活的行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以卖淫为目的的招嫖拉客的行为,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扰乱重大活动期间治安秩序的行为等,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一些委员还就如何进一步完善这部法律草案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这部法
律的一些表述应更加严谨、明确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无罪的处理方式、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大对组织卖淫等社会影响恶劣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治安拘留最长不得超过20天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行政拘留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草案同时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按照草案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办理治安案件最长不得超过60天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不得超过60天。

  草案同时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询问查证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被传唤人到达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调查了解案件情况。询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四小时。按照草案规定,超过询问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将依法给予人民警察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规定,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或者不便阅读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询问未成年人应当通知其父母到场

  草案同时规定,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人民警察询问被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将追究法律责任

  以恐吓信、恐吓电话等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对证人及其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将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也将受到同样处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通过信件、电话等途径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猥亵他人的,草案规定,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的,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罚款处罚草案调整了幅度

  与现行条例相比照,草案调整罚款处罚幅度。现行条例规定,除对“黄、赌、毒”等行为规定可处以最高3000元或5000元的罚款以外,对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罚款处罚仅为1元至200元。

  草案根据不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别规定为200元以下、200元到500元、500元到1000元三个档次,对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可以处罚5000元、3000元罚款的几类违法行为,仍然维持现行规定。

  醉酒的人违法应当予以处罚

  草案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

  人民警察办案违反10种规定将受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增加“执法监督”一章,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体罚、虐待、侮辱违反治安管理人的;超过询问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财物全部上缴国库的;

  私分、侵占、挪用罚没、扣押的款物的;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据新华社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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