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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推行交通事故公开处理 民事法庭开到交警大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5:12 都市快报

  今后若发生车祸,当事人有权知道事故处理的警务流程、工作规定、事故认定及处理结果。这一举措被称为“四公开”。此外,全省县(市、区)级交警大队还将设立交通事故民事法庭——这是近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就公开公正处理交通事故向全省各级交警部门发出的要求。

  四公开包括:公开处理事故的交警姓名、照片及联系方法,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程
序和警务规定;公开交通事故的认定(除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外,所有交通事故均实行集体讨论和逐级审批制,讨论记录要存档备查);对重伤和死亡事故及疑难案件要举行交通事故公开认定会;同时设立事故处理结果公开栏,公开责任者姓名、单位及处罚结果。

  交管局透露,去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由于各方对法律的理解不尽相同,涉及交通事故处理的投诉有一定程度增加。为了更加规范执法,从8月份开始,全省交警全面推行“四公开”。

  按照交管局的计划,全省县(市、区)级交警大队还将与当地法院联系,设立交通事故民事法庭,方便当事人自主选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和诉讼。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在受理窗口设置交通事故值班室、公开处理室和接待室,建立死亡事故处理上门访问制度。对发生在辖区的死亡事故的当事各方,县(市、区)交警大队分管领导或事故处理部门领导都要对死者家属进行面对面访谈,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通讯员张红鸣王海航记者唐泽文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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