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生意不够好,协议没遵守 宁波嘉年华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5:15 都市快报

  一个月前,“2005年宁波城市嘉年华”热热闹闹地在宁波走了一遭,日前却成了被告。宁波一家饮料商将“城市嘉年华”的承办方告上了法庭,指责“嘉年华”组织不力,没有履行好当初双方签下的合作协议。

  宁波五洲星集团是宁波当地一家颇有规模的企业。五洲星在起诉书中说,“嘉年华”活动开办前,五洲星就与组委会签有一份合约,说好了活动期间,五洲星将作为场内“惟一
批发或零售除碳酸饮料以外的其他饮料的供应商”。也就是说,届时场内销售的非碳酸饮料,只能是五洲星的,其他品牌的非碳酸饮料都不能销售。为此,五洲星赞助“嘉年华”50万元人民币和相当于10万元的货品。

  协议签好后,五洲星先期支付了30万元现金和价值10万元的饮料,余下的部分准备活动过后支付。

  但热闹的“嘉年华”活动刚开始,五洲星就发现场内各种饮料都有。五洲星集团总裁办公室闻主任说,他们立刻向主办方提出了抗议。但是“主办方的回答是他们也管不住了,只好让其他各种饮料继续进场销售”。

  五洲星无奈之下请公证处到场内拍下了其他饮料销售的照片。

  让五洲星不满的还有嘉年华的游客远没有当初主办方承诺的60万左右的人流那么多。除了活动第一天五洲星饮料销售量有5000元左右之外,后来每天只有数百元的收入。

  5月10日,嘉年华还未结束,五洲星已毅然撤摊,并且向对方发去了通知,要求解除当时的那份协议。

  据了解,“2005年宁波城市嘉年华”活动的主办方有好几家,包括上海燕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宁兴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杉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而承办方则是一家不大知名的公司——宁波万丰文化传播公司。

  因此,五洲星集团将万丰列为被告,要求对方返还30万元现金和价值10万元的货品,并为此支付18万元的违约金。

  目前,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记者黄新 都市快报)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