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雷区”警察要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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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5:4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日在分组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时认为,制定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维护社会安定,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具有重大作用,建议充分吸收社会各方面意见,做好进一步的修改,力争及早出台。
在草案中增加“执法监督”一章,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草案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有下列十个方面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体罚、虐待、侮辱违反治安管理人的;超过询问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财物全部上缴国库的;私分、侵占、挪用罚没、扣押的款物的;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草案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有以上条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将受到追究法律责任 草案规定:以恐吓信、恐吓电话等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对证人及其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将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草案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员违反治安管理,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醉酒人违反治安管理应予处罚 草案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 公安机关询问查证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草案规定,被传唤人到达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调查了解案件情况。询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四小时。 治安拘留最长不得超过20日 草案规定,行政拘留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最长不得超过60天 草案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草案同时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新·闻·背·景 草案与条例相比凸显六大新意 与现行条例相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在六个方面作了完善:一些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如制造噪音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邻里生活的行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以卖淫为目的的招嫖拉客的行为等)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也将受到处罚;处罚的种类增多;调整罚款处罚幅度;增加专章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处罚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综合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