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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口非机动车泊位五成遭挤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6:4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新街口停车,难上加难!昨天,记者从新街口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新街口步行街管理办公室提供的《新街口核心区非机动车停放情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中获悉,该地区机动车泊位配建达标,但非机动车泊位54%被挤占。

少了11032个非机动车泊位

新街口地区寸土寸金,其商业建筑密度之高,在华东地区堪称第一。新街口核心区,由中山东路、汉中路、王府大街、石鼓路、淮海路、洪武路围合而成,共有主要商业、商务建筑16处,建筑面积总量约101.2万平方米。

新街口的知名度和内聚力,吸引大量人流。其核心区日平均购物人数达30—40万人次,高峰人流量达100万人次以上。伴随强劲的人流和物流,大量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涌向新街口。

历年来,相关部门对新街口机动车停车管理较严,虽然泊位严重供不应求,但违章停放现象比较少见。相对而言,非机动车停车却持续多年“混乱不堪”。大量非机动车停放在四周人行道和建筑物之间的消防通道上,或停留在仅有的一些广场上,对新街口地区公共秩序产生极大威胁。

市交管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新街口核心区16处建筑在报批时,市规划局、交管局就“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数”都出具了明确的审查意见书。据统计,这16处建筑主体内,应配建非机动车泊位20454个,而目前实际配建的泊位仅为9422个,占应配建数的46%(详见附表),非机动车泊位严重缩水。同比机动车泊位配建基本达标。

绝大多数非机动车泊位被商家用作经营

《调查报告》分析,非机动车泊位被挤占的原因有三。首先,商家擅自改变用途。如金贸大厦,部分非机动车停车库已改作餐饮(“哈罗哈”和“一家亲”),仅保留不足500个车位,供内部职工使用。天丰大厦、时尚莱迪广场、友谊(华联)商厦等主体内非机动车停车场均不复存在,职工与消费者非机动车全部停放在洪武路西侧、汉中路南侧和王府大街东侧。最近,大洋百货又将2700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场改造为商业经营面积,该商场职工和消费者非机动车全部涌向地面消防通道和人行道。

其次,因为历史和客观原因,有些商业、商务建筑根本没有预留非机动车泊位。如大华电影院、新华书店图书发行大楼和中央商场一期工程。中央商场在三期工程报批时,交管局核定中央商场应配建非机动车停车面积5000平方米(2357个泊位),但由于种种原因,被批准为缓建,并要求今后在四期工程中解决。可四期工程(杂技团地块)规划设计时,非机动车停车面积仅2000平方米(约1000个车位)。这样,仅中央商场一家,非机动车泊位缺口就达1760个(包括四期工程应配建车位数)。

再次,还有一些非机动车泊位在建设时缩水。比如新百、国贸中心、商茂广场等,以上3家“欠”非机动车车位2108个,已有车位也主要供内部职工使用,不向社会开放。

理直气壮执法,被占地下车库要全部归还市民

本月7日,市规划局、市交管局和白下区人民政府联合对新街口地下车库进行执法大检查,要求被商家用作其他经营的地下车库,全部要归还市民。

目前,执法大检查已经进入尾声。相关部门将对不按规划设计图“缩水”配建的地下车库,征求专家和商家意见,责令其扩建或易地建设。被占用或挪用的地下车库,一律退还,恢复其原有功能,并对社会开放。

据悉,《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库的,由规划部门依法处罚,责令其补建。停用停车场库或者改变停车场库用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停用或者改变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5元处以罚款,责令限期恢复。

市规划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蒋京表示,对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库的,他们将依法行政。蒋京透露,新街口核心区地面禁止停放非机动车和地下车库执法大检查完成之后,他们将总结经验、梳理办事流程,在今年年内将“追讨车位”的行动延伸到山西路和夫子庙地区,以方便市民停车,营造南京文明形象。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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