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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在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7:35 潇湘晨报

  本报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透露,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将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应分类指导,因企制宜。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要与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重点将放在引入市场机制,搞活分配机制上;股份制企业重点处理好工资分配与股息、红利分配和劳动分红的关
系;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重点解决劳动标准及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效益增长而相应提高的问题;对小企业比较集中,企业工会力量又较薄弱的区域、行业,可将重点放在探索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上。

  李柯夫 谢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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