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领导干部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须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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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7:38 黑龙江日报 | ||||||||
河北省日前提出:领导干部因在经济项目建设、救灾防疫等工作中决策失误,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必须依程序引咎辞职。 河北省委办公厅下发的《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领导干部如在经济建设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等过程中,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处置国有资产中,违规操作或决策失误,造成财政资金巨
(新华社石家庄6月27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