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这是教育腐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7:4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新华社太原6月27日专电高考结束了,人们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高考成绩的公布,不少人提出高考查分应当“公益化”,不应再收取费用。 一些社会人士指出,高考、中考、成人高考、职称考试……“有偿查分”已经成为一些部门和商家捞取“考试”利润的重要手段,让他们赚了个盆满钵满。这实际上是教育部门诚信缺失的一种直接表现,是教育腐败现象。
采访中,不少考生和家长明确表示对有偿查分的不满,他们认为,考生参加考试都支付了“报名费”“考试费”,作为参加考试的主体,考生就应该拥有自己成绩的“知情权”,考试成绩本来是属于每位考生的。当无数考生不得不花钱“购买”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时,无论钱花得有多少,考生个人权益都受到了损害。 坚决反对有偿查分的人士认为,考试部门通过贩卖“查分权”得到的这笔钱,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不正当收入,是昧着良心、侵害无数考生利益而赚得的。原本属于考生自己的成绩,成了教育部门的“摇钱树”“香饽饽”,考试部门先分一块,声讯台、短信服务商各吃一口。为了部门利益而侵害考生的权益,这绝不是一件小事情,考试部门这样做等于是“与民争利”,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自身形象。 同时,对考生来说,高考成绩一般来说应当是其隐私的一部分,教育部门在不经考生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考生分数提供给第三人(信息产业部门),属于未履行保密义务,有可能侵犯考生的隐私权等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