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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调整车辆存放收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8:20 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剡文鑫)昨日,记者从银川市交警支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召开的停车场业主及看管员会议上了解到,从7月1日起,依照银川市物价局、公安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市区车辆存放看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银川市机动车停车场对军队、武警及警用车辆,一律免收看管费。

  这次会议同时公布了银川市机动车存放收费标准。机动车看管费:(一)大型汽车、
拖拉机(辆/次),白天4小时以内3元,4小时以上4元;夜间8时至次日早晨8时6元。(二)中、小型汽车、拖拉机(辆/次),白天4小时以内2元,4小时以上3元;夜间8时至次日早晨8时5元。(三)轻骑及机动二轮、三轮摩托车(辆/次),白天1元;夜间8时至次日早晨8时2元。(四)机动车包月看管,大型车辆(辆/月)60元;中、小型车辆(辆/月)50元。

  非机动车辆管理所要求各收费停车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收费做到明码标价。银川市交警支队负责对银川市停车场统一管理。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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