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将纳入财政预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8:22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江苏省委组织部上周末在无锡召开全省社区党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全省各地将根据具体情况,逐步将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 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生活补贴将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社区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将由市、区(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纳入财政预算。解决经费的途径包括:专项资金、党费、企事业管理费等。市区党务工作者的生活补贴也将逐步纳入财政统一列支,医疗、养老保险
作者:刘字荣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