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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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8:41 生活报 | ||||||||
本报27日讯 黑龙江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今日确定。 理科 本科一批 582分 本科二批527分 文科 本科一批 556分 本科二批501分
据悉,理科本科一批录取院校 含部分提前录取院校本科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82分,文科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含部分提前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6分;理科本科二批录取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7分,文科本科二批录取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01分。我省体育专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课为300分,术科75.32分(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艺术专业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295分,理科310分。 此外,全省术科统考艺术专业中,本科音乐学:文化课和术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文科艺术295/117.8分,理科艺术310/117.8分,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本科美术学及艺术设计:文化课和术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文科艺术295/130.33分,理科艺术310/130.33分,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省内院校术科单考艺术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艺术295分,理科艺术310分,由招生院校分专业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外艺术院校艺术专业,在我省划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艺术295分,理科艺术310分。我省招考部门向招生院校提供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与否由招生院校决定,出现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另悉,在我省招生的全国普通高校各批次的录取时间分别是:提前录取院校7月8日至10日;本科一批院校及体育院校本科、省内艺术类术科统考和术科单考本科院校7月12日至18日;本科二批院校7月20日至25日。(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