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炸药21公斤 获刑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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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9:08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陈婷)一安装工程公司爆破员明知故犯,违法运输炸药21公斤。日前,江北区法院以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判处罗兵(化名)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重庆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揽了一管道爆破工程,今年1月21日晚上7点过,该安装公司爆破员罗兵将工程剩余的炸药7条(每条3公斤)共计21公斤,私自租用货车运至江北区野水沟其亲属家中存放。后因工程需要,罗兵又欲将这些炸药运回工地,途经“春江名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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