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措施保障灾后重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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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9:09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本报讯 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7日就切实做好当前救灾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防汛抗
一、加强排查监控,确保灾后安全。各地要继续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对各类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和桥梁、隧道、涵洞等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受淹的住房、校舍,要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进行全面检查和鉴定;要强化防疫措施,做好受淹地区人畜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大对疫情的监控,确保灾后无疫情。 二、全力组织抢修,尽快恢复“四通”。受灾地区要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组织足够力量抢修,尽快恢复通路、通水、通电、通讯。 三、立足生产自救,减少灾害损失。 四、妥善安置灾民,加快灾后重建。民政、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规划,科学选址,确保在春节前让所有受灾群众搬进新居。 五、强化领导责任,形成合力救灾。受灾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救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