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惩办法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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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9:16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徐杨】为了提高本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市卫生局昨日公布并实施了《天津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惩办法(试行)》。今后,本市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旦出现不尊重患者就医权利引发医疗纠纷、对患者“吃、拿、卡、要”以及不合理开方等现象,将被通报批评,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今后,医务人员一旦出现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
同时,医务人员如果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坚持优质服务,深受患者赞扬;在开展社会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满意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也将会得到相应的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