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春节之前灾民搬进新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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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9:24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昨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切实做好当前救灾工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以及省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和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部署,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精神,紧急动员起来,全力以赴,周密部署,组织灾区的广大干部、群众扎实做好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通知》要求:一、加强排查监控,确保灾后安全。各地要继续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对各类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和桥梁、隧道、涵洞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受淹的住房、校舍要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进行全面检查和鉴定。要强化防疫措施,做好受淹地区人畜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大对疫情的监控,确保灾后无疫情。 二、全力组织抢修,尽快恢复“四通”。受灾地区采取有力措施,组织足够力量抢修,尽快恢复通路、通水、通电、通讯。 三、立足生产自救,减少灾害损失。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灾区,进一步组织和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灾区恢复生产的服务;水利部门要指导受灾地区尽快修复水毁工程;经贸部门要加大对受灾工矿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快恢复生产。 四、妥善安置灾民,加快灾后重建。民政、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规划,科学选址,确保在春节前让所有受灾群众搬进新居。要加强灾区的社会治安管理,确保灾区社会的安定稳定。 五、强化领导责任,形成合力救灾。受灾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救灾,以救灾促发展。(来源:记者程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