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项举措力保学生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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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9:52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晚报讯(记者崔平通讯员高明武)为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种隐患,营造安全、文明、良好的育 人环境,沈阳市公安局、教育局将联手在7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 行动。 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推出十项措施。这十项措施是:
1、各级公安机关对发生在校园、幼儿园及周边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人专案责任制 ; 2、在城区中小学校一律实行民警驻校制,形成“一校一长(法制校长)、一警(社区民警)、一站(民警治安执勤 站)、一支队伍(由民警、社防队员及学校保卫人员组成)”的安全保卫力量体系; 3、组织民警、社区安全防范队伍、学校保安队伍,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 4、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5、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民警,每月至少2次到学校、幼儿园,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6、依法取缔校园及周边摆设的非法摊点,特别是对传播、宣传暴力、色情和迷信的摊点加大依法查处力度; 7、清理校园周边的出租房屋、黑旅店等场所,取缔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 经营娱乐场所; 8、维护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置人行横道,设立红绿灯、警示牌 等警示标志; 9、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及周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对寄宿制学校每年至少组织2次消防检查; 10、收集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信息,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教育部门也出台了十项举措。这十项措施是: 1、建立健全民警执勤站,逐步配齐正规保安以保障学校安全; 2、安排专人对校舍定期进行巡视,全面排查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及公共场所的安全隐 患; 3、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 4、加强对学生乘坐“三无”车辆的教育; 5、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重点防火区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6、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了解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熟记急救电话; 7、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 8、与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加强对校园治安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 9、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 10、加强对学生游泳的安全管理,严禁学生擅自到水库、池塘、沙坑等水域游泳。 据悉,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高中)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及周边地区 的治安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