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湘过半煤矿面临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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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16 金鹰网 | ||||||||
新华网湖南频道6月28日电在7月14日前,湖南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将被强制停产关闭。随着“最后大限”的临近,一场无形的博奕也在升温。 日前,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要加速。该通知同时表明,对于弄虚作假行为--无论是煤矿企业、评审机构还是与受理审查的相关人员,都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助理巡视员、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办公室主任彭新其称,湖南省目前已接受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900个,截至5月31日,全省仅发证141个,仅占现有煤矿总数2066处的6.82%。 “煤矿企业整改率低、评价公司未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对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把关不严,是造成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困难的主要原因。”彭新其称,目前绝大部分煤矿对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未能主动认真进行整改,以致于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仍然达不到条件。 据悉,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包括申请、评价、接受、审查等一系列较为复杂的过程。有关人士表示,如果这些程序在7月14日前不能正常完成,按政策规定,湖南省过半数煤矿届时将被勒令停产。 湖南煤矿安监局负责人表示,加速发证不是降低标准,也不是放宽条件,“该吊证的一律移送吊销相关证照,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关闭。在此期间发生事故的,对煤矿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一律从重处理。” 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湖南省安监局、湖南煤矿安监局明确表示,至今仍未向有关部门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擅自组织生产的、拒绝进行安全评价或者不整改安全评价提出的事故隐患的、煤矿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或竣工验收擅自施工或投入生产的、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未按承诺要求整改相关问题的矿井,将一律加重处罚。 (稿源:新华网) (编辑:龙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