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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说法短信答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21 每日新报

  138****8271:我骑自行车在下班途中,行驶在机动车道时发生车祸,肇事车主弃车逃逸,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全责。请问我可以报工伤吗?

  律师答复: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8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劳动
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后待遇享受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凡是职工在上下班必经路线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无论该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该职工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如该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有关的工伤待遇按当地规定执行;如该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的工伤待遇则由该职工的用人单位支付。”据此,你可以向单位报工伤,但要及时。

  136****7605: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产权是我的名字,但当房屋土地使用证下来时还是原房主的名字,这样对我以后有影响吗?

  律师答复:房屋产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证的主人应当一致,否则影响你将来出售房屋、办理抵押等。

  136****1692:我在日资企业工作,户口是外地的,单位没给解决住宿,也不给住房公积金,也不给住房补助。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律师答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你在日资企业工作,日资企业属于该条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因此你的用人单位应当为你缴存住房公积金。至于单位解决住宿和给付住房补助问题,没有法律依据。

  138****0979:我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律师答复:《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你与配偶没有书面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你结婚前买的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你个人财产。

  135****9051:我想与男友在婚前签订一份协议,内容是婚后如果他有外遇或对感情不忠怎么办。如不做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

  律师答复:这种协议法律并不禁止,可以签订。但我认为,第一,协议应当是对等的,对双方都应当有所约束,不能只约束一方;第二,协议内容应当合法,不能有法律禁止的条款。是否做公证,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你们可以自由选择。

  以上读者法律问题由银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廉立解答

  (新报记者张敬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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