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7月1日起征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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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3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郑州6月28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任磊萍) 郑州市将从2005年7月1日起,开始全面征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对建成区以外农村中的农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暂不征收。 据了解,此次征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按照市区和各县(市)2003年人口、工业产值用水量,确定郑州市区、县(市)、上街区的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的筹集数额。郑州市本级及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等受水区按筹集数额的100%上缴,巩义市、登封市、新密市和上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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