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郊山区明年每人每年补助3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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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4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刘欢)市政府将加大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投入,明年起,参加合作医疗的远郊山区、平原地区、近郊区补助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35元、25元、15元的标准,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副市长牛有成出席会议。 据统计,目前本市13个郊区县全部启动了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共有247万人,“参合”率接近80%,参加合作医疗的远郊山区、平原地区、近郊区每
从明年起,市政府决定加大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投入,尤其是对经济困难地区的扶持力度。2006年,市级财政对远郊山区、平原地区、近郊区的补助达到每人每年35、25、15元的标准;2007年达到40、30、20元的标准;2008年达到45、35、20元的标准。区(县)、乡(镇)财政按照不低于35元的标准给予配套支持。此外,合作医疗机构还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区(县)在预留10%风险基金的基础上,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受益面,合理确定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适时调整报销项目,从而避免基金透支和节余过多。 网络编辑:康琪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