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要打“短平快” 证监会:不再试点第三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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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1:05 江南晚报 | ||||||||
本报北京专电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中国证监会将不准备再进行第三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 尚福林说,从第一批试点的情况看,总体的效果应该说是好的。第二批试点在公司的覆盖面和多样性上都有了扩展,对这批试点当中出现的复杂情况,证监会还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看,整个试点工作不会拖延得太久,在试点工作的进行中和结束后
他表示,中国证监会力争集中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尚福林说,制定促进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这也是全面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环节,目前证监会正在抓紧进行这些方面的政策研究工作。 (钟菏)·名词解释·股权分置所谓股权分置,是指由于早期的制度设计,只有占股票市场总量三分之一的社会公众股可以上市交易牗流通股牘,另外三分之二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则暂不上市交易牗非流通股牘。股权分置问题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上特有的股权结构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目前,第一批股权分置试点工作已经完成并取得了初步成效。6月20日,第二批股权分置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