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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明确劳动关系有关事项工作证可证明劳动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1:58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实习生方宏龙)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可作为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
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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