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倪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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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4:11 法制早报 | ||||||||
我没说过“开征暴利税” 暴利税不是一种税种,是有些国家针对一些资源如石油涨价带来的高额利润,通过征收暴利税将超额利润收归到国家 手里 □本报记者 夏仲鸣发自北京
有媒体近日报道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倪红日透露,税务部门已经将资源暴利税提上议 事日程。一时间,关于“暴利税开征以调节垄断行业的高利润”成为颇为热门的讨论话题。 《法制早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倪红日,出人意料的是,她对“开征暴利税”一说坚决否认;但倪红日同时表示,为了 节约能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适当提高资源税税率倒是值得研究的可行之道。 我没说过要征暴利税 记者: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税务部门已经将资源暴利税提上议事日程。此项税制的引入是不是为了调节垄断行业的 高利润? 倪红日:现在没有要征暴利税这个提法,我也没有说过税务局要征暴利税。关于“开征暴利税”的报道,我根本就没 有这么提过。 记者:那您觉得有没有必要开征资源暴利税? 倪红日:暴利税不是一种税种,是有些国家针对一些资源如石油涨价带来的高额利润,通过征收暴利税将超额利润收 归到国家手里。 至于我国是否要征收,可以研究,但目前并没有说税务局要征收。对于部分专家的开征建议,我个人认为,不能说一 点道理都没有。 但从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的角度来讲,就是适当提高资源税税率,目前有这种提法,这种做法是可行的,但还 需要仔细研究。 记者:目前我国政府在资源税的征收方面大概是个什么情况? 倪红日:资源税属于地方税种,对于具体的收入情况我也没有去查,绝大多数收入归地方政府。 原来征资源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税收收入归到国家手里,现在经济快速发展,由于资源有限受到约束,所以现在主 要考虑的应该是节约资源。由于资源的开采,会带来一些外部效应,如煤炭开采会带来土表层塌陷、污染问题、水资源破坏问 题,正是因为出现这些问题,需要进行一些补偿,于是有专家提出可以提高资源税税率。但这不能叫暴利税,这种说法不对。 资源税可解决负面效应 记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6月1日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提高河南、安徽、宁夏、福建、山东、云南 、贵州和重庆的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 倪红日:目前8省份煤炭资源税的提高,一方面有利于解决外部效应,一方面可以利于资源的节约。比如,山西是煤 炭开采大省,煤炭方面的资源税提高对财政收入有好处,也是需要的。我们帮他们做过研究,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它的产量在 全国占很大比重,而且它的煤炭开采是供全国使用,但由于开采煤炭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如水资源、环境及土地的破坏,这 些都需要当地政府来解决,如水污染的处理、土地的治理都需要投入。那怎么来解决呢?通过提高资源税的税率,也就是转嫁 到煤炭价格上,形成的地方收入可以解决由于煤炭开采带来的负面效应。 记者:除了煤炭资源税的调整之外,最近关于石油资源税的调整也是热点,甚至有专家提出这次上调幅度可能会翻一 番,您有什么想法或建议? 倪红日:上调石油资源税后,石油企业的利润空间小了,能够促进资源的保护和合理使用。但是,国家税务总局现在 并没有翻一番的明确说法,也没有要调整的说法,至少我还不清楚。但现在没有听说什么方案,我也没有参与什么讨论,我只 是从理论上进行分析。 记者:在提高资源税税率的问题上,如何把握这个提高的标准?通过什么手段能够与节约保护紧缺资源有机结合? 倪红日:从理论上讲,为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提高资源税税率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但如果说具体做法的话,应该针 对不同资源的种类以及不同地区的情况具体分析,要有针对性的提高,如提高煤炭、石油资源开采的资源税是有特定目的,可 以具体研究。 比如,拿油品来说,汽油作为石油的主要提取产品,关于汽油价格政策,目前国外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高价高税,汽 油的价格和税率都很高,这种模式在欧洲、日本等国普遍实行,这种模式在节约能源促进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的作用更明显; 另一种是低价低税模式,价格、税率都比较低,美国、加拿大都是这样的,而在国内汽油价格偏低,我们基本属于低价低税模 式。为了节约能源,朝着高价高税模式的方向发展是可行的,但我的意思绝对不是说明年就要开始推行这种模式。即便是要调 整,也需要根据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收入水平等情况逐步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