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将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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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4:2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6月28日消息(记者章恒)浙江省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文明办近日联合下发了《浙江省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于今年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创建活动。 浙江省争取在今年创建期间,推出6-7个省级示范区,在连续两年的创建时间内,使全省近1/3的城区成为政策配套落实、服务网络健全、人力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
自1997年以来,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全省共确立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63家,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3101个,初步建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框架。但从总体上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仍比较薄弱,全科医护人才缺乏,服务功能不够完善,难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基层卫生服务需求。对此,全省在2004年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基础上,决定于今年开展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 此次创建活动从今年1月开始持续至10月结束,以市辖区为单位,由区政府在创建和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报,采取市级审核,省级联合领导小组综合审评方式,确定省级示范区。原则上先在杭州、宁波、湖州、嘉兴和舟山等市选择有积极性、基础较好的区开展。 浙江省要求创建区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按服务人口落实每人每年不少于15元的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根据需求在基础设施建设、全科人才培训等方面予以必要的工作补助,同时在社保政策、用房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保障,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同时,明确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最终绩效考核目标,要求示范区的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社区责任医生的综合满意率高于85%。#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徐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