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严惩煤矿事故 死亡1人煤矿要罚款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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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4:2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28日电据山西晚报报道,山西长治市日前出台了该省最严厉的煤矿安全惩罚措施:每死亡1人,罚煤矿100万元,矿长和业主分别罚款20万元。 据了解,新规规定,如果煤矿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年产9万吨以下的煤矿要立即关闭,有关证件全部吊销;年产9万吨以上的煤矿,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要撤销该矿负责人任职资格,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取消矿长和业主在长治市范围内从事煤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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