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通知迟报瞒报灾情影响救灾将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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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4:45 温州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记者张希敏)中国民政部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切实做好当前各项救灾工作,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对迟报、瞒报、漏报、虚报影响救灾工作的将追究责任。 通知从几方面要求:全面落实救灾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启动救灾预案,按照预案设定的转移、安置、物资调集、生活保障、医疗救护等应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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