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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举办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业务培训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5:16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本报讯 6月21日至26日,广西法官学院在北海举办广西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学员来自广西区具有涉外案件管辖权的南宁、桂林、崇左等市中级法院、北海海事法院及广西区高级法院从事涉外审判业务的法官。同时,这次培训班还邀请了海关、海事局、港务局、招商局、律师所及其他港航企业的代表参加。

  这次培训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收效明显。在培训班上为学员们授课的
专家、学者及资深法官有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允、审判长张进先、广西区高级法院副院长伍载阳、民四庭庭长梁梅、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广新、广西社科院东南亚研究所研究员孙小迎、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卫旗等。内容涉及到信用证法律关系、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及法律适用、海上货物运输时效制度、海上保险的法律问题、涉外担保责任问题、合同效力制度及法律适用、东南亚的法律文化背景、涉外商事仲裁的法律问题等。期间,组织了庭审观摩活动,全体法院学员旁听了北海海事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外海上货物运输货损纠纷案。学员们通过听课、讨论、观摩、点评以及与专家、学者面对面的交流、探讨,了解了涉外商事海事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解决了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拓宽了知识面,加深了相互间的交流与学习,提高了涉外案件的审判水平,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在培训班的小结会上,广西区高级法院副院长伍载阳勉励法院学员:一要加强学习,努力建立学习型法院和争当学习型法官。二要以“公正与效率”为审判工作的核心,公正审理好每一件案。三要进一步提高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法官的职业道德意识。四要进一步做好涉外审判的宣传和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小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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