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毒枭岂能冒认卧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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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5: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江门中院一审判处缅甸籍毒贩赵侨华死刑 本报江门讯 本报报道过的《是大毒枭,还是“卧底”举报人》一文昨日画上句号。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缅甸籍贩毒人赵侨华,大量贩卖毒品海洛因,依法被判处死刑。
去年3月28日,江门警方截获赵侨华经广西运往新会的近十吨木化石,从中缴获112块净重38906.2克的4号纯度海洛因。赵侨华辩称自己是云南警方的“线人”,还提出因长期吸服毒品患有精神病。 法院认为:赵侨华在长期贩毒中形成吸毒习惯,曾因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但经治疗后好转。赵侨华在贩运这批毒品期间,意识清楚,定向力完整,不存在因精神病而免除刑事责任的问题。 关于被告人赵侨华曾经是我国公安边防机关的特情人员(俗称“卧底”)问题,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了云南省德宏州公安边防支队出具的有关证据和证明。江门中院认为,证据证明,本案中赵侨华整个过程是在进行贩毒活动,与其特情“卧底”工作无关。(饶新一 曾小东)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