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修正电信“霸王条款” 新版入网合同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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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5:39 新华网 | ||||||||
如果想成为固定电话或者手机的用户,你首先要和电信部门签订一个合同。但是很多人认为,这些合同当中的某些条款有“霸王条款”之嫌。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公布了新的合同示范文本,从今天起到7月7号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两个示范文本对那些被指责的“霸王条款”,都有所修正。 示范文本对电信服务中一些引起争议的地方做出了修正。比如说,以前如果手机用户
根据国家工商局的统计,2004年电信服务申诉量在服务类中位居第一。(责任编辑:熊红祥) /图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