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近四成职业危害作业企业被要求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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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6:08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6月28日电(记者王娅妮)记者从山东省卫生监督部门获悉,山东省在为期一个月的职业卫生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对煤矿、水泥等尘肺病多发企业和化工、五金电镀等职业中毒多发企业共4484家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了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隐患。卫生监督部门对其中1652家用人单位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对365家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检查发现,部分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接触职业病危
检查还发现,职业危害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和审查制度落实不力现象突出。此次对900家企业的927个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有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158个,进行预评价的项目只有28个,进行设计审查的8个,竣工验收项目也只有18个。由于大量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查和验收,工艺设计不合理或不配备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危险因素得不到及时纠正。 山东省卫生监督部门透露,目前山东省存在职业危害作业的企业32267家,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近170万人。2004年职业病发病人数达1022人,较上年增长近20%,其中具有不可逆性的尘肺病例为635人、职业中毒264人。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所长舒德峰认为,随着钢材、水泥、汽车、家电、化工、矿山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以上数字还要增加。专家预计,今后5至10年因连续多年职业危害因素累积,将导致职业病的高发期。因此,加强职业病防治刻不容缓,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职业危害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同时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从6月底开始,山东省即将对各地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新一轮的督导检查。(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