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日本应切实承担销毁遗弃化学武器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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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6:14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据外交部网站报道,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6月28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日方称中国在处理遗弃化武问题上应对缓慢答记者问表示,日本政府应切实承担起销毁日本遗弃化武的责任,多做有利于推动处理遗弃化武进程的事。 问:日本各大报28日报道,外务省首脑27日就广州日本遗弃化武伤人事件答记者问时称,日方想加快处理进程,但中方应对缓慢。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了有关报道。中方已就此向日方提出交涉,要求日方作出澄清。 日本遗弃化武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至今仍对中国有关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构成重大现实威胁。此次广州日本遗弃化武伤人事件再次说明了这一事实。日本政府理应严格遵循《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两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切实承担起销毁日本遗弃化武的责任,尽早彻底干净地销毁日本遗弃化武。 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处理日本遗弃化武问题,并为加快处理进程作出了积极努力。应该是日方采取行动,多做有利于推动处理日本遗弃化武进程的事。(信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