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民警不得违反十种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6:17 深圳晚报

  提请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

  民警不得违反十种规定

  据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办案民警不得违反10种规定,违者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规定,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草案规定,被传唤人到达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调查了解案件情况。询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4小时。

  按照草案规定,超过询问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草案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不得超过60天。据介绍,草案原来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不得超过6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天。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

  草案规定,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不满16周岁的、70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员)。

  草案还规定,以恐吓信、恐吓电话等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对证人及其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将受到同样处罚的还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通过信件、电话等途径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猥亵他人的,草案规定,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的,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作者: 发表评论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头文字D》
网络窜红女名人
2005年高考
安徽甲肝疫苗事件
中海油购石油公司
理性购车完全手册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秦腔》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