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毕业生落户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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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6:34 大连日报 | ||||||||
记者昨天从市人事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将取消《大中专毕业生落户证明》,进一步简化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及大中专毕业报到落户手续,方便毕业生就业,提高服务效率。 取消《大中专毕业生落户证明》后,在市内四区就业的非本市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在其《户口迁移证》背面加盖相关印章,在我市其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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