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房地产开发用地闲置两年将无偿收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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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6:58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6月28日电(记者李兴文)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南昌市政府近日出台规定,对闲置一年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将征收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将无偿收回。 据南昌市房管局介绍,今年前5个月,南昌市市区商品住房预销售每平方米均价为2871元,较上年同期上涨9.1%。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南昌市决定增加普通商品住
南昌市政府明确提出,为提高房地产用地的利用效率,今年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进行清理。对由于受让方原因,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将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对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以促进商品房建设项目早日开工、早日上市。(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