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诉必理 司法为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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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21:5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法官一定要坚持有访必接,真正做到只要有人‘击鼓鸣冤’,就必须‘升堂问案’,落实‘有诉必理’原则。”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文炯表示,我市法院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采取措施切实解决“申诉难”问题。 据了解,为切实解决“申诉难”问题,市中院将加强申诉信访制度化建设:一是为弱势群体开通司法绿色通道,依法执行诉讼费“减、缓、免”制度;二是开展院长接待制度,
何文炯承诺,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将本着“宽进严出”的原则,依法及时审查:只要符合立案形式要件的,一律予以立案复查;对不符合再审条件的,将书面驳回,释明法理;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要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再审;确有错误的,要依法处理和纠正。对申诉信访件要限时回复,限期办结,切实解决“申诉难”。 “我们将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在‘申诉难’这一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上,真正体现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思想。”何文炯说。 作者:李广军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