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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办公积金贷款遇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02:09 京华时报

  作者: 陈喆来源:

  天通苑开发商已与贷款担保中心达成协议

  本报讯(记者陈喆)天通苑北区经济适用房开盘后,因开发商未与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达成协议,业主们一直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昨晚,记者从天通苑北区公积金代办处
了解到,开发商已就此与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达成协议。

  昨天,天通苑北区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王明(化名)告诉记者,在获得天通苑北区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后,业主们开始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但我们从海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天通苑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因为开发商尚未与担保中心签订相关协议。”王明说,本次北区经济适用房的4000多户业主大多希望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果‘公贷’办理不了,我们就只能办理‘商贷’,但那样利息太高了。”

  昨天下午,海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称,由于开发商仍未与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达成相关协议,所以管理中心不能向业主们发放公积金贷款。

  记者随后致电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热线,工作人员张先生说,目前公积金担保中心和管理中心对于现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程序是:先办理产权,再走抵押的形式进行担保,抵押登记办完之后发放贷款。但目前开发商不愿采用这种方式。“现在我们提出由开发商出面与担保中心签署一个合作协议,向担保中心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办完产权手续,并交由担保中心收押。”这就是业主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说的“开发商与担保中心的协议。”张先生说,由于经济适用房以前很少大量同时发售,开发商和担保中心这次都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但双方希望通过一些变通的手段完成公贷的发放。“大家意向很明确,都想通过这个协议来合作,但确切的受理日期尚未确定。这两天有很多天通苑的业主就此前来咨询,担保中心和开发商肯定会尽快解决此事。”

  昨晚,天通苑北区经济适用房公积金代办处一位赵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和担保中心已于27日就公积金贷款的发放达成协议。“协议的具体条款我不知道,但从今天下午开始,我们已经开始接收业主的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业主都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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