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聘洋教师,重罚!择校学英语,留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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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05:26 山西晚报 | ||||||||
本报6月28日讯(记者董伟伟)6月25日,因私自聘用“洋教头”,省城一英语培训学校被罚款1万元。警方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选外教学英语,一定要认清资质。 6月中旬,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对太原市多所英语培训学校进行了明查暗访,结果发现太原市吉的堡英语培训学校在没有获得聘用外教资格的情况下,私自聘用乌克兰籍人维拉(音译)在该校从事英语教学。
根据警方调查,维拉于2004年11月来并,原系山西工商学院留学生。今年2月份,其私自离校出走,校方多次联系未果遂将其开除学籍。今年3月3日,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依照有关规定上报省公安厅,经公安部批准后,吊销了维拉所持的外国人居留证。但其4月份仍到太原市吉的堡英语培训学校应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其行为已经属于非法居留和非法谋职。6月25日,警方依法对维拉进行罚款,并限其10日内离境。同时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聘请外教的吉的堡英语培训学校处以1万元罚款。 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四大队万华大队长介绍说,聘用外教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申报单位必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局进行审批之后,才有资格聘请外教。目前,太原市有资格聘请外教的单位只有39家,其中大部分都是大中专院校及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选外教学英语,一定要注意对方有无国家外专局颁发的资质认证。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