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放弃“天价”《猪之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06:4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荣昌县政府正式宣布:放弃购买《猪之歌》,上百万元的总价实在太贵。 据介绍,飞乐唱片开始给出了包括《猪之歌》商标、版权,以及歌手香香的代言年薪共计188万元的。几经商谈,荣昌最后出价50万,飞乐唱片则表示,版权、代言费有少,价值100万元的商标费用“一分不少”。面对上百万元的高价,县领导决定放弃购买《猪之歌》
“荣昌推广形象,不会在一曲《猪之歌》上‘吊死’。”荣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何德智说,目前《猪之歌》挑战者众多。除北京音乐家莫积均之外,还收到近10首不同版本的“猪之歌”,荣昌将择优进行包装、推广。 另据了解,曾打算邀请香香担任形象大使的四川武胜县,也打算放弃。(记者 何昌钦)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