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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公安厅通知:严打"中介"参与高招诈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10:40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屈建成通讯员梁炜)昨日,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行为,防范和依法打击“招生中介”参与高校招生行为。

  我省坚决禁止高校招生工作部门和人员与“招生中介”组织和个人发生各种形式的联系。严格招生计划管理,省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之前一次性下达到高校,招生过程中不另行增加计划。各高校将招生计划分专业、按类别一次性向考生及家长公布,不预留招生计划,
不计划外招生,不给“招生中介”组织和个人有可乘之机。录取通知书由各高校按规定直接寄送给考生,不得委托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发放,以收取所谓“活动费”、“调剂费”、“录取费”等费用。

  教育厅呼吁,如果发现招生诈骗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详细线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发现“招生中介”参与招生活动或接到群众举报,要迅速行动,坚决查处。对涉嫌招生诈骗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在查处过程中,对涉及的招生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从快处理。对涉嫌招生诈骗的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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