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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性骚扰官司 成都法官支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0:2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对性骚扰立法一事昨日引发成都法官的关注。法官们普遍认为,举证难将成为认定性骚扰成立最大的难题。

  成都中院民庭法官王强称,成都中院迄今并没审理过女性提起的性骚扰侵权案。但去年,中院审理过一桩男性提起的性骚扰案。中院审理查明后判令其上司支付司机精神抚慰金3000元,并在公司范围内向司机公开赔礼道歉。王强说,这桩案子只是一个特例。他称,国
内有多起起诉性骚扰的案件,几乎都是原告败诉,“关键是原告很难拿出有力的证据”。

  成华区法院法官梁珍梅、李海建议,女性遭遇性骚扰后,尽量争取让侵害者留下悔过、道歉等书面材料固定证据。对现场录像、事后的录音、让旁人参与见证都是一些可取的办法。

  青羊区法院立案庭法官黄静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性骚扰在立案方面并不存在大的问题。但如果什么证据都没有,那肯定不行,否则就很容易导致滥诉。

  龙泉法院研究室法官廖文全举例:公交车上,汽车突然刹车,男士冲上去对女士亲密拥抱算不算性骚扰?生活中,常有男士以开玩笑的方式对女士身体敏感部位动手动脚,这是否算性骚扰?廖认为,办理上述案例,法官应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当事人的性格及主观意图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

  龙泉法院民一庭法官屈超玲则认为,如果事实确凿,尽管侵害者主观意图不明,但法官应尽量从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考虑,判性骚扰成立。成民宣本报记者曾光 黄庆锋 杨在文新闻链接电梯里脱裤骚扰 拘留10天

  前日,据金牛公安分局九里堤派出所侯教导员介绍,6月4日晚,住在九里堤附近一电梯公寓的一名女士下班回家,一名男子突然从她身后窜了出来,先她一步跨进电梯。这名男子突然脱去裤子,冲她展露私处。正准备迈进电梯的女士吓得花容失色,转身就跑。后来被扭送到派出所的该男子承认了自己的行为。侯教导员称,目前法律上对于性骚扰没有明文规定,他们在处理时也相当困难。只能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将该男子的行为以“其他流氓行为”定性,该男子被处治安拘留10天。本报记者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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