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明起先迈“QS门槛” 持证可产销食品再添10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1:5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革继胜)从明天起,全国质检系统将对2005年7月1日后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这是自2004年1月1日起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后,国家质检总局第二批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包括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
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说,这10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将以直辖市、各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为重点,从城市向农村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开展。对7月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特殊用途饮料和固体饮料中的豆奶粉,暂不实施无证查处。12月1日起,凡继续无证生产销售这10类食品的,将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10类食品无证查处的具体品种可从国家质检总局网(www.aqsiq.gov.cn)直接查询。 名词解释 “QS”,是食品质量安全的英文缩写。贴上“QS”标志的食品表明经过了国家的强制性检验,可供消费者放心食用。“QS”标志是白底蓝字的长方形,下方标注“食品安全”字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