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车女士告停车场失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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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2:04 京华时报 | ||||||||
作者: 郭晓明来源: 公联顺达公司予以否认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自称朋友把桑塔纳车停在西宫影院停车场后不见了,车主黄女士将停车场管理方公联顺达公司告上法庭,索赔9.9万元。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
黄女士说,今年4月15日,她的同学将车停在西宫影院停车场,并交纳了停车费,取车时发现车辆不在停车位置。报警后,月坛派出所做了笔录,并出具了接案回执单。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公联顺达公司代理人张律师说,停车场根本就没有发生丢车事件。黄女士所出示的两张停车发票经过对编号确认,是属于朝阳分公司的发票,不是西城停车场的发票。派出所的回执,只能证明报案,不能证明确实丢车。 黄女士的律师说,从表面上看,每张停车发票都一模一样,而只有他们公联公司根据票上面的编号能确认在哪个区域,这对消费者是不不公平的。 停车场车辆丢失后如何确认停车和丢车,黄女士一方表示很无奈,“停车只给收费发票,而他们又不承认,我们也没别的证据了。” 公联顺达的张律师表示,路边的开放停车场管理确实有难度,封闭车库相对容易,但他们遇到的索赔问题并不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