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张星)针对安徽近期发生部分学生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事件,江苏省卫生厅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自即日起暂停使用浙江普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6个批号的甲肝疫苗,待国家有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后再作处理。
江苏省卫生厅昨天向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安徽省泗县大庄镇违法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事件通报的通知。通知中说,近日,安徽省泗县大
庄镇防保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数名乡村医生,对该镇19所中小学的2500多名学生接种甲肝疫苗,部分学生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6月28日,卫生部办公厅对此专门作出通报。江苏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尤其是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保证预防接种安全,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鉴于安徽省泗县发生的此次事件,江苏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地自即日起暂停使用浙江普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6个批号的甲肝疫苗,批号分别为:20041107、20050104、20050107、20050201、20050301、20050305,待国家有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后再作处理。据介绍,江苏已经使用的和剩余的这些批号的甲肝疫苗的数量,目前还正在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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